8月20日,教育部举办学校安全事故有关新品发布会,谈及学校安全法并未纳入法律规划,教育部方案推动优先制定行政规章。
近些年,多方应对学校安全法律较为关心。教育部注意到,教育部门正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呼吁比较明显。与此同时,教育部称,现阶段,因为法律資源十分焦虑不安,学校安全法并未纳入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律整体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拟推动优先制定有关行政规章,争取适用,推动《学校安全条例》制定工作。
据了解,现阶段,山东省、江西省、湖南省等一些地区优先制定了相应地方法规,实践活动中得到了不错的实际效果。
本次《意见》也明确提出,积极主动支持全国各地制定或改动、健全学校安全层面的地方法规,完善学校安全法治保障。
为推动《意见》贯彻落实,五单位将制定分工方案,优化文化教育、公安机关、检查、审理、司法行政机关等各单位责任。与此同时,挑选多个地区和学校,各自就《意见》中确认的学员权益法律维护核心、学校安全事故委员会、学校安全安全事故人民调解联合会规章制度、警察学校联动机制、学校安全地区规章制度、学校制度、政府部门联席会议会议规章制度等进行示范点。
除此之外,教育部称,将收集、筛选全国各地、各学校依法办理学校安全问题、处理“校闹”行为的实际案子开展选编和剖析,为学校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