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日报讯 近日,自治州互联网技术信息公司办公室、自治州公安厅依据举报线索,严厉查处并曝出第24批共6起在网上散播违反规定信息经典案例。核查,有关涉案人运用互联网技术等服务平台宣扬、储存、散播涉宗教信仰极端化、中华民族瓦解及其虚报信息等信息的文本、照片、音频视频,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疆自治区预防和惩处媒体传播虚报信息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有关工作人员依规予以依法查处。
实例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网民麦某不法拥有宣扬恶劣的物件案
2019年8月2日,网民检举麦某(男,维族,26岁,户籍地:克州阿克陶县)根据互联网下载并接听宣扬宗教信仰极端化观念的声频。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规对麦某予以刑拘。
实例二、喀什地区网民玛某不法拥有宣扬恶劣的物件案
2019年9月4日,网民检举玛某(男,维族,33岁,户籍地:喀什地区叶城县)不法应用虚拟专用网免费下载好几部宣扬宗教信仰极端化观念的电子书。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规对玛某予以刑拘。
实例三、塔城地区网民田某、韦某充分利用网络卖淫案
2019年9月3日,网民检举田某(男,汉族人,27岁,户籍地:塔城地区裕民县)、韦某(女,汉族,38岁,户籍地:黑龙江哈尔滨方正县)根据互联网技术联络、商议价钱,在乌鲁木齐一主题酒店不法开展卖淫主题活动。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规对田某、韦某予以治安拘留。
实例四、塔城地区网民崔某散播谣言案
2019年9月8日,网民检举崔某(男,汉族人,28岁,户籍地:塔城地区乌苏市)在其微信聊天群圈中散播谣言信息,搅乱社会发展公共秩序。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规对崔某予以治安拘留。
实例五、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民吴某散播谣言案
2019年9月11日,网民检举吴某(男,汉族人,28岁,户籍地:昌吉州昌吉市)在其微信聊天群中散播涉我市稳控现行政策谣传信息,扇动寻衅滋事罪,搅乱社会发展公共秩序。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规对吴某予以治安拘留。
实例六、塔城地区网民加某网络诈骗案
2019年9月16日,网民检举加某(女,乌孜别克族,22岁,户籍地:塔城地区裕民县)根据互联网技术以申请办理普通话等级为由各自对5名网民执行行骗,涉案人员额度达1.01万余元。经核查,并依据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因加某正处在哺乳期间,公安机关依规对加某予以取保侯审。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醒,网络环境并非法外之地,对根据互联网技术宣扬、储存、散播涉暴力行为可怕、中华民族瓦解、宗教信仰极端化及其毁坏民族大团结、国家统一的文本、照片、音频视频的;专家教授生产制造应用发生爆炸设备、枪械、管制器具方式、专业技能及其散播虚报信息,污辱、吓唬、歪曲事实诬蔑别人等信息的文本、照片、音频视频的,将追究其义务。凡拥有以上文本、照片、音频视频的,须马上自主删掉、消毁,本人删不掉、消毁的,能交本地公安机关帮助解决。望众多网民遵守相关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依规网上,一同维护保养身心健康合理的网络自然环境。
热烈欢迎众多网民积极主动检举在网上违反规定信息,对检举有功功率者将立即予以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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