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梦幻西游里正常交易的物品,有人说是盗号的上他的号卖的他已经申诉找回了。这样正常交易的会被找回吗
您好。如果是盗号会被找回。我也有遇到摆摊 摆的物品价格很低的。第二天接到系统通知,那物品被拿走了。不过梦幻币会返还给您的,放心吧。
我的qq号被盗了我找回他为什么还能找回去?
楼主你好!
由于你这个号被盗过一次,盗号者掌握了此QQ的一些信息。你是无法阻止盗号者再次恶意申诉你的QQ的。
盗号者一旦恶意成功申诉到你的QQ号后,你设置的所有密码和二代密码保护都会全部作废,会员服务和手机绑定也可以取消,(不过你设置这些密码有助于你再次申诉回自己的QQ)。
然后他重新设置这个QQ的密码和二代密码保护。
就像你自己申诉回来后可以重设密码和二代密码保护是一个道理。
相对于盗号者而言,这个号对你更重要。若不想放弃此号,你只有跟盗号者对抗了,你必须经常登录这个号,一旦发现密码和密码保护无效了,便说明盗号者又恶意申诉过去了,你又马上申诉回来!我想盗号者也没有太多精力浪费在这上面的了!
帐号申诉进QQ安全中心:http://aq.qq.com/ss
温馨提示:务必在安全的环境下登录QQ、修改密码、申诉等。
(更新操作系统补丁、安装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库、定期查杀病毒等,推荐你下载QQ电脑管家http://pcmgr.qq.com/来使用。)
QQ爱好者真诚为你解答!
被别人盗号以后怎么,恢复?
上这个网站kf.qq.com
具体是:
我找回来过,不过只有一些装备,钱和材料找不到的。而且找回的装备是加锁的,很恶心~~
下城与勇士(DNF)账号被盗,以及角色被删除如何处理?
1、若是出现账号被盗的情况,可以直接进行填单反馈,请在DNF填单页面左边目录中选择“盗号受理”项进行反馈处理;
2、如果该账号下的角色已经被删除,请先在页面左边目录中选择“账号/角色问题”下的“角色恢复”中进行角色恢复申诉,再进行申述盗号;
3、受理申诉的被盗删除角色必须达到18级,填单前请仔细阅读《“地下城与勇士”游戏道具、装备丢失找回服务协议》。填单时请填写详细的被盗信息(发现被盗时间),其中包括:丢失金钱数量、物品名称、物品属性、物品强化等级(例:40级蛊藤腰带、轻甲,附加属性力量+10等,武器强化+10)、材料(数量)、消耗品(数量)等。最好提供装备数量6件或6件以上,以便能更快更准确地核实信息。同时,金钱、DNF点券、Q点、Q币无法找回,官方只能尽力找回被盗物品,但不能保证100%返还。
我的QQ一天被盗了4次我一找回盗号者就申诉找回我的密码!在改我的密宝!怎么防止再次被盗号者找回密码!
解决这问题不难,你的电脑中毒了是肯定的,所以现在你要杀毒时很难杀完,建议你重新装电脑系统,这样更容易把病毒清除掉,然后把其他盘进行扫描杀毒,然后用QQ医生再进行杀毒,这样基本能把病毒全部清除,然后就是修改你的QQ密码,前提是你还可以找回你的密码,再修改密报,密码和保护都设置复杂点,都有手机吧,用你的手机开通QQ会员,把手机绑定你的QQ,即使你的密码在被盗你也可以轻松用手机找回密码,因为他能能修改你的密报,但他修改不了你的手机号码,所以手机绑定QQ是密码保护的重要点,这样如果他再申诉也很难申诉成功了,以上全部都要盗号者无法在你的电脑上下毒,如果下毒了他就可以用你的IP进行申诉,这样申诉很容易申诉成功,如果他在他自己的IP段一般是很难申诉过去的,所以一般现在能盗走你QQ的基本都是你的电脑中毒了,盗号者利用你的电脑进行申诉才能成功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点帮助。
号被盗了怎么找回啊怎么杜绝盗号者啊
被盗可以上官网上去申诉找回,但是只能找回装备,金币晶体材料什么的都没戏了。装备也是解封的了,没什么用了。至于账号安全问题,首先,密码设置要有数字,字母大小写+符号。游戏要有密保措施,手机令牌比较好,还是免费的。然后,要注意安全上网,不要随意给别人透露密码,去有照经营的网吧,在网吧上网时如果机器是开着的你坐过去时一定要重启机器,网吧都是有硬盘还原系统的,这样可以防止盗号木马被装在机器上。最后,给自己家的电脑安装杀毒软件,定期给电脑杀毒,定期修改QQ密码。不要随意加陌生人的QQ,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发送的文件。
在网吧被盗号,还能找回来嘛??
首先你的问题是什么账号被盗,其次是不是直接在网吧的电脑上就改密码,填密保。
不同的账号采取的挽回方式也就不一样,QQ的话,照你说的,你的很多有力证据已经被盗号者知道,现在你的优势在于你知道关于这QQ好的一切,申请地点,时间等,按照要求填写表格,资料正确率到一定程度就能救回来。
再说你有没有在网吧直接改密码,填密保,楼上都说到找个安全的电脑改密码,为什么?因为现在的盗号木马不是单独行动的,第一个获取你的密码,第二个监视你改密码,这时候你一填密保,完了。
所以是QQ的话,就我上面说的,时间赶紧还来得及,至于其他账号就难说了,除非你有绑定密保手机,用手机打客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