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加他突然被盗,之后自己的各类帐号就开始异常了,好像是被人监控和盗号了
- 2、网上那些会盗号的黑客可信吗?
- 3、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 4、QQ号被盗好几次 估计是认识的人干的 好不容易找回来了 该用什么话给那盗号狗一个严重的警告
- 5、那些盗号的如果抓到痛扁一顿会不会触犯了法律?
- 6、我在QQ上 遇到一个盗号的人
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加他突然被盗,之后自己的各类帐号就开始异常了,好像是被人监控和盗号了
很正常,因为泄露一个账号,里面的资料跟其他账号或多或少有连带关系
网上那些会盗号的黑客可信吗?
个人宣传会的都不可信,只有团队配合加先进设备才会盗取得了的。我认识一个团队真的会盗。我名能连上他们。
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盗号的人犯法,如果金额较大,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会构成盗窃罪,被抓到判刑。如果没有达到,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虚拟财物一定程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属于财产。
法律分析
盗号属于犯法,存在一定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会被判处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成立多次盗窃,要求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故意,要求行为人在每次盗窃时都认识到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多次”盗窃。成立人户盗窃,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进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误将他人日常生活住所当做卖淫场所、普通商店而实施盗窃的,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QQ号被盗好几次 估计是认识的人干的 好不容易找回来了 该用什么话给那盗号狗一个严重的警告
可以查看是哪个机子登陆的,然后可以看到具体位置,如果和你在一个省或市那应该就是熟人。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在QQ个性签名上打上一段话用来警告盗号的人
那些盗号的如果抓到痛扁一顿会不会触犯了法律?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盗号并且给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你可以起诉他,如果痛扁一顿的话,看程度了,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和一般的打架斗殴是有区别的!
我在QQ上 遇到一个盗号的人
这种人你就得找我问了,我可是放倒了不少盗号逼哦,他能盗来号,也就能拿回去!你拿了他的号,他拿了钱,他马上就能改密(因为他可以掌握此号的很多信息)就凭曾用密码找改新密码这一招,你就得图血!不过不会中毒,请你放心,但我劝你别买.不信就百度HI我,我跟你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