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我的游戏帐号被盗了,盗号的人问我要钱,说给了钱就还我,这样算不算诈骗,能不能立案
- 2、有个熟人问我要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说她给我卡里打5000块钱
- 3、真的可以追回被盗号的人骗走的钱吗?
- 4、盗号获取多少金额才会犯法?才会立案?
- 5、qq盗号-打钱骗局
我的游戏帐号被盗了,盗号的人问我要钱,说给了钱就还我,这样算不算诈骗,能不能立案
不是诈骗 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你这个情况 犯嫌人并没有用虚构的事实 或者 隐瞒真相的方法 去骗取你的账号 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应该是构成 盗窃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可以立案 记得把证据都存好
有个熟人问我要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说她给我卡里打5000块钱
很有可能是骗人的,不要轻易相信 ,如果有个熟人和你要身份证复印件还有银行卡复印件,说给你打5000块钱当然不能相信了。因为她是要拿你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应该是去注册什么的吧,比如可能会注册那种信用卡之类的。很有可能是网络诈骗,身份证银行卡一定不要轻易泄露出去。
可以这样预防网络诈骗:
1、核实网站的真实性,查看其是否为正规网站;
2、网站上注明公司的,上企信网查询是否有这家公司的存在,以及公司的评价如何;
3、发现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资料
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
1、利用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即时通讯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冒名顶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钱。特别要当心的是犯罪分子通过盗取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信息,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2、网络购物诈骗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3、网上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即时通讯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
真的可以追回被盗号的人骗走的钱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举例: 小张的QQ号密码虽然复杂,但还是被不法分子盗取。盗号者冒用小张的身份,通过QQ聊天的方式向小张的QQ好友小李谎称他的家人因被他人打成重伤,急需10万元钱治疗。小李对盗号者的说法信以为真,于是向其汇款1万元。汇款后,小李通过与小张证实,才发现自己受了骗,但是盗号者却无从寻找。于是,小李要求小张赔偿他的经济损失。本案涉及的关键点是:QQ号被别人盗取,且骗取好友钱财,QQ号主人是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问题。 本案中,小张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是看小张是否存在过错。小张作为QQ号的主人,负有管理责任,原则上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目前网络黑客、盗号者普遍存在,作为一名普通网民,QQ号被盗时有发生,甚至防不胜防。QQ号被盗后,原QQ号主人难以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所以,小张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中的小李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他作为一名网民,应该知道QQ作为一种网络聊天工具,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真实性,存在借用或者盗用他人QQ号的可能性。尤其是涉及金钱等财物信息时,更应当慎重处理,在借款之前应当面或电话向借款人核实信息。 结合以上分析和法律规定,小张没有过错,QQ号被盗是小张无法控制的,且其QQ号密码复杂,已经做了相应的防盗措施,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小张可以基于道德给予小李适当的经济补偿。另外,小张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可以向盗号者追偿其对小李的补充赔偿额。但就目前来看,盗号者一般很难找到,因此提醒大家,对QQ等虚拟聊天工具要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尽量复杂,防止被盗取;要慎重对待虚拟聊天工具上涉及的财物问题,认真核实信息,以防遭遇小李的经历。
盗号获取多少金额才会犯法?才会立案?
盗取并利用他人的隐私号码进行索取钱财的行为,构成电信诈骗罪。
最高法院2011年4月7日对外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电信诈骗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
《解释》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根据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将电信诈骗行为规定为可酌情从严惩处的情节,规定了5种情形酌情从严惩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解释》还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另外《解释》也明确了可予从宽处罚的情形,规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qq盗号-打钱骗局
现在的人都是这样,我们只有步步为营,小心行事。要知道怎么样保护自己,自己的QQ密码尽量不要让太多的人知道为好,